确实是上世纪。1995年可以说是世界足坛重要转折点,一个叫博斯曼的比利时人控诉欧足联转会条例不合法,终于取得成功,欧洲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当时现行的转会条例是违法的,足球运动员从此有了自由转会的权利。
95年之前,足球运动员是属于俱乐部或者足协的私有物品,球员是属于他的培养方所有的。俱乐部培养了你,你就是俱乐部的私有物品,足协培养了你,你就只属于足协,转会和商业代言都由俱乐部或者足协说了算。有的国家运动员是俱乐部培养为主,有的国家是足协培养为主,所属权也就不一样。
所以在1995年之前,欧洲的小俱乐部都可以突然崛起,他们只需要运气好培养出几个好球员,没有俱乐部同意转会,这些球员一辈子只能为培养他的俱乐部效力,于是有了本菲卡、阿贾克斯、诺丁汉森林这样小球队称霸欧洲,因为只要他们自己不愿意卖人,谁也挖不走他们的核心球员。
利物浦功勋名帅比尔·香克利执教期间,他想让汤米·史密斯在一场比赛中带伤上阵,史密斯表示这会毁了他的膝盖,香克利却说:“什么你的膝盖?这是利物浦的膝盖。”
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很正常的事,球员完全是属于俱乐部的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