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这些反贼能成事?
包括杀人、偷盗、强奸、私斗、泄密乃至叛逃等几大罪行以及刑罚标准。
    没有太复杂,最高刑罚标准就是死刑,其次是劳动改造,比如说发配到后山去采矿挖石头。再次还有收回田地,罚没粮食,乃至驱逐出村等。
    法条很简单,一听就懂。
    一旦有人触犯以上法条,甭管有没有人上诉,一旦被警务小组侦知,就会着手调查。
    一旦调查清楚,罪状确凿,就会移交到总镇署,由总镇亲自连同村公所的两位主事组成联合审判庭进行审判。
    虽然跟现代社会的法庭比起来就是个草台班子,但是在这个时代看起来已经相当有进步性了。
    村民们刚亲眼看到堂堂一县巡检都被处决了,再听了这些简明扼要的法条,心中一下子生出了敬畏感来。
    马典史在一旁旁观,腿抖的更厉害了。
    不光是冷的,更多是是吓得,以及心中忽然涌现出来的一股震撼感。
    这些反贼跟他印象中的反贼完全不一样。
    有规矩,不滥杀,有原则,有手段,有底线,很懂得收揽这些泥腿子的人心,而且行事看起来比官府还要像官府。
    而且说着一些自己听起来似是而非的话,但是仔细一想却有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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