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想之后就安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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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音乐被划分在流行这个流派下面,但其实也含有一些灵魂乐的因素,因此很有特点,他的嗓音再配上他写的歌,那简直就是上帝赐给歌迷的礼物。林莱一首一首地听过去,只觉得沉醉不已,现在的她不是歌手,纯粹是个歌迷,一个倾听者。
“我以前选歌从来不看个人喜好,近年来反而越来越退步。”奥斯汀轻轻叹息。
林莱好奇:“那看什么?”
“歌曲吸引人的程度。”奥斯汀说,“我以前把歌放在车里听,被我跳过去的曲目我就抽掉,不然就保留。”
林莱笑:“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这样挑歌。”
奥斯汀耸耸肩:“那很有用,当你作为一个听众和作为一个歌手,立场完全不同,选歌必须站在听众的角度。”
“这就是你请我过来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奥斯汀问,“所以你的建议呢?”
林莱记性很好,依次报出自己喜欢的歌曲的歌名,奥斯汀听后说:“六首,跟我选的歌有六首重合。”
“这么多?!”林莱惊讶,三十首里选十首,竟然还有六首重合,只能说林莱和奥斯汀喜好太相近。
“能告诉我你选这些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