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
在那个怎么看都觉得他不顺眼的时期,她看到了方永年做实验的样子。
穿着白袍子,嫌头发碍事,所以干脆把头发扎成了一个发揪,带着护目镜,他就变成了整个宇宙的中心。
做实验的他,眼里只有实验。
那种专注,让十二岁的陆一心莫名的,心里一颤。
“可能是因为我是个没有目标的人,所以我总是特别的喜欢看人专注的样子。”
对郑然然,对方永年,都是这样。
她的少女崇拜,她纯粹而又热烈的喜欢,就在这样一边嫌弃一边关注的日子里,渐渐地发了芽。
郑然然喝光了杯子里的奶茶。
她没有拥有过这样热烈的感情,但是她被陆一心感动了。
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觉得愧疚。
就像陆一心说的,方永年不是他的亲叔叔,他们之间只相差了十四岁不是四十岁。
她们才十八,优势太明显。
“把头抬起来。”郑然然矜持而又骄傲,“你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剩下来的,就是想办法。”
“我最擅长想办法。”郑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