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县令立刻提审女子的表妹。
那表妹支支吾吾,后来终究抵不住县令的严加询问,交代出一段曲折内情。
原来此表妹来探望表姐,和表姐一起住在林中的房子里,有一天,她看到表姐在林中和一个男子幽会,远远看去,那男子身材修长,眉目俊朗,表妹便不由生出艳羡之心。
后来表姐有事离开,表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当天晚上,便有男子来叩窗,自称是白日里与表姐相见的未婚夫,因思念难忍,故趁夜来会。
表妹开窗纳之,就这样冒着表姐的身份,与男子在夜里连续幽会了三天。
期间,男子还向她索要一件定情信物,表妹便顺手把表姐绣的一只靴子给了他。
江县令提审表姐的未婚夫,结果该未婚夫却道,他是在赏桃花的时候和未婚妻说过两句话,可从来没有趁夜幽会过,他一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作出那种羞耻的事情。
更没有见过那所谓的表妹。
至于尸体,未婚夫说,正是那天和他一起赏桃花的两位好友之一。
案件到此,江县令心中已约略明白,于是迅速提审了未婚夫的另外一位好友。
当然此人是不会轻易招认的,江县令很费了一些手段,在人证物证之下,此人只好认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