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都会认真地打量一下,说:“还是留着吧。”
    领证后。
    回y市,找很久以前的一本笔记,跪在地板上翻书柜最底下的抽屉,嫌头发碍事,就随便团了团拿皮筋一扎。
    医生坐在旁边,看了我半天,突然冒了句:“去把头发剪短吧。”
    我“啊?”地抬头。
    医生拎了拎我散落在肩膀上的头发:“天热起来了,你每天洗完澡吹干都得半天,太浪费时间了。而且头发太长吸营养。”
    医生骨子里是喜欢女孩子留长发的,他觉得那是女性传统美感的体现,所以以前,看到我头发毛躁了,分叉了,他会去买发膜之类的东西回来,觉得养起来就好。
    但是现在,他看到我的头发长到腰,只会想“体重往下掉,煲的那么多汤,全都喂头发了吧”,然后拎着我去理发店修短。
    男人的成熟,总是在这些细支末节里一点点体现出来的。
    一六九
    三三:“你这么多的零零碎碎,改一改发展成情节,放到新文里去推动剧情啊,放这那就是一团麻啊。省的你以后卡文都不知道怎么往下推。”
    遂恍然大悟:好像是可以这样的!
    医生在一旁:“做人要厚道,要向读者负责。”
    当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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