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们,突然觉得他们才应该是一家人。他和卿卿还有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小狗可以上他们的饭桌。可以和他们一起分享他们的食物,就像家人一样。
如果没有重生,那么他应该还是和卿卿挤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像这样吃一个肯德基全家桶,就像过节一样幸福了!而不是他现在这样,即便是吃山珍海味都没有了滋味!就算是在高级的酒店里的食物,只要是钱可以买到,他就不会觉得有多珍惜。现在他穷得就只剩下钱了!
可惜没有如果,这辈子他就要娶别的女人了。这顿饭就算是前世今生,他和他爱的人之间的诀别。
抬头看向卿卿,小孩儿喝着草莓喝得一脸幸福。
他应该感到庆幸么?她不知道她曾经有个老公,是这么一个糟糕的人!
二狗突然低下头,拿起鸡翅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带着一种把自己撑死的决绝,准备把这一个三人份的全家桶都吃掉。
☆、他是文娱大亨07
上辈子,二狗结婚就是跟他老婆两人去民政局领了证。领完证坐着公共汽车一起回家。然后在离家不远的小饭店里吃顿饭。小饭店里很嘈杂。其他吃饭的人闹哄哄的。大概全世界都不知道在那天有两个孤儿结婚了,他们决定在一起过一辈子,相依为命。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