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美则美矣,却摆明让人觉得过之。
她的美,足以令千百万个男人趋之若骛,垂涎得无法挪开目光,但那些闲杂人的倾慕爱恋她才不稀罕,她只希望……月读也会觉得她好看就够了。
水中的倒影她早就瞧腻了,倒是眉心一抹光亮反照出耀眼星芒让她多看几眼。
“全身上下竟然只有这颗珍珠让我满意……”穷奇忍不住又低叹。
她不喜欢自己像是在嘲弄人的微扬眉形,不喜欢连眯眼都会让人误解她在耍媚的眼眸,不喜欢小巧挺直的鼻梁,不喜欢随时好似都在娇笑的饱满唇瓣,不喜欢寸长如扇骨的黑色长睫,独独额心上指甲般大小的白珍珠顺了她的眼。
白,和月读一样的颜色,镶在她的额心。
从她第一次在水中看见自己凝聚完整的模样,它就镶在那儿了,大概是像浑沌头上的沉黑长角或梼杌脸颊两侧的白虎斑,皆是与生俱来的印记,独一无二,专属于她。
好几回她都注意到了,月读会盯着她额心的珍珠瞧,看得相当专注。
她心想,月读可能对这小玩意儿有好感,毕竟它白白亮亮,浑圆饱满,外形相当讨喜。
就因为他的目光,害她也喜欢起它。
穷奇摸摸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