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算的?继续跟他交易?”
“他若来收,自然要交易,他若不来,那就得另想法子了。”
魏铮已经很久没杀人了。
他夹起小妾搛进碟子里的那块清撺鹿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他爱吃鹿肉,比羊肉有咬劲,比牛肉又紧细。他也不愿烧炙蒸炖,更不喜放太多佐味酱料,只将后腿肉切成薄片,渍一点盐姜水,在滚水里一汆即可,这样才能留住鹿肉的生野气。嚼到中途,鹿肉里残留的血水被嚼了出来,这是他最爱的一瞬,喉头一甜,舌尖一麻,一股子悸劲直透脑顶囟门。他不由得微闭起眼。
做猪行行首三十来年,魏铮心底已经没了当年的那股子生野气。若不然,也不会被那个朱广捉弄了近一个月。
魏铮杀人还是从当屠夫的爹那里学到的。幼年时,他爹开了间肉铺,街上有条野狗,常在肉铺左右嗅探。魏铮常趁爹不留意,偷些碎肉丢给那狗。若是被他爹发觉,总要挨通骂。
有一天,他爹到后面做活儿,让他守着肉铺,那条狗又来了。魏铮从肉案上拣了些碎肉,一片片抛给那狗,逗着它玩耍。那狗被逗起了野性,竟蹿过来一口叼了一大片猪耳,转身就逃。这怎么成?魏铮忙追了过去,那狗正在墙脚急咬急吞,猪耳已经吃了大半,魏铮奔过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