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的命,却不成想,他没死成,她却不知去了哪里。留下来的是重新回来的苏蓉蓉,而“她”却再无芳踪。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在第一次去沙漠差点死去时,他就已有这样的觉悟了。也正因为这样的觉悟,他才会成为兰州富甲一方的富豪,整个兰州若有十两银子的入账,那便有九两都是他的。
他拥有这般泼天的富贵,虽胡铁花开玩笑说他“铁公鸡”,但在原则问题上,他向来大气得很,该丢的时候丢得很自然,烧掉自己最喜欢的马车时也全无犹豫。
对待喜欢的东西,他从来都是带不走宁可让它毁在自己手里,怎么也好过那些不知名的家伙拿走的。但是,人怎么能和东西一样。
就像他遇见她。
若是注定她不属于他,就不该强求的。但怎么会这样的失落,怎么会这样的遗憾。他想,果然还是该遵从自己本心的,这么喜欢,当初就应该握在手里,也好过让她被无花之流糟蹋。
在姬冰雁再次醒来时,颇有些惊讶自己竟然还活着。不过他记忆中倒是隐隐约约有被救下的印象,虽并不知到底是谁,但能活下来就已经是赚到了。
他刚想寻找于凛凛的踪迹,就看见了一副失魂落魄模样的无花。乍一见到无花,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