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度决定是否成立专项组,是否通报市局、省厅以及更上级的机构。”
这些知识对郗羽来说是完全新鲜的,她凝神听着李泽文的讲述。
李泽文继续道:“你可以看出,对命案而言,公安分局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操控性很大。分局的取证详细程度,调查过程的细致程度,决定了一件案子是大还是小。往上,就是查不出来是要受处分的大案;往下,是只要几页报告纸就可以扔进档案堆的小案。好在大部分命案案情都较为简单,分局的刑侦队调查比较短的时间就可以得出结论。”
“什么结论?”
“意外死、自杀、他杀。”
“教授,这三种怎么判断?”
“排除法。先找他杀的证据;如果找不到,再找自杀的证据;如果还找不到,就是意外死。”
“……我觉得这个标准很似乎模糊。”郗羽说。
“不,这很严谨,并且很有效。警方有一套详细的判断标准,如果按照标准一一校准条件,可以快速得出意外死、自杀还是他杀的结论,出错可能性较低,”李泽文说,“但这也只是‘较低’,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
“在司法实践中,”季时峻补充,“最难判断自杀和他杀的就是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