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抬起双脚,不敢有任何怠慢。
林克看了一阵,自喃自语道:“好像是切的有点多,我知道了!”
随后埋头拿着匕首开始一双完好无损的军靴。
这些军靴都是雇佣兵的,脚码都比较大,林克直接套进去完全是拖着走路,相当不便。
接下来要横穿机械神教掌控下的戈壁,要是打赤脚用不了多久就会鲜血淋漓。
戈壁到处都是坚硬土地和碎石,不像沙漠可以光脚。
林克一边埋头裁剪,一边说道:“我的确是奴隶,不过我是干掉他俩逃出来了。古代遗迹被流沙淹没,这件事废土帮绝不会善罢甘休,留在沙漠不亚于自寻死路。”
“戈壁是机械神教的地盘,那是比废土帮还恐怖的存在。”
林克说着打量了一下福布斯,道:“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皮糙肉厚满身肥油的人,抓去做人肉电池,生不如死。”
福布斯打了个寒颤,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机械神教拿活人做能量电池的事情在沙漠人尽皆知,可止小儿啼哭。
“我现在准备横穿戈壁,逃到北边自由联邦的沙都,你有什么打算?”
福布斯满脑子浆糊,他当时也只是想着从奴隶营逃出来,至于逃出来后怎么办,一点考虑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