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蒙戈的时候到啦!”
戈登发现自己的思维比醒着时更清明。
下意识的,他使出从恶魔公爵“骨头”那学得的灵薄狱灵魂漫游之术。
唔,恶魔公爵骨头就是他经常召唤出来帮忙解决驱魔麻烦的恶魔。
因为它全身骨头,戈登悄悄给它取了个“骨头”的名字。
恶魔的真名对恶魔很重要,骨头甚至不怎么乐意搭理他,还多次威胁早晚吃掉他,自然不肯透露自己的真名。
至于为何是骨头而非耶比......耶比更加不乐意搭理他,只安排个小跟班应付差事。
哪怕戈登旁敲侧击,说哈莉希望他学会一些高明的魔法,好帮助“神人”办事, 耶比也没亲自露面,依旧安排骨头去当老师。
现在,戈登发现“骨头”老师教的灵魂漫游之术非常高明。
稍微活动下手脚, 他便适应了此事的状态。
心念之间,他穿过一层隔膜,像是穿过河面,从河水里来到河面之上。
他从物质界来到灵薄狱。
比风驰电掣更快,他的心灵有多广、多快,他的速度便也多快。
“嗖!”如同瞬移,下一刻他便来到北美西海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