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年轻有为的青年记者来哥谭。
他父亲是英国王室的专属牙医,从小接受良好教育,为人也温文尔雅,是个典型的英伦绅士。
在哥谭前两个月,他不停在电话中,在社交媒体上,兴奋地告诉我们——他搜集到很多珍贵素材,他要让全报社的人大吃一惊。
他成功了。
三个月后,他以萨尔瓦街‘野狗帮’帮主的身份,被百特曼送进黑门监狱,我们大吃一惊。
他告诉自己父母,在哥谭他发现了人生的真谛,现在才算真正活着。
然后他父母吩咐律师,帮他调入阿卡姆疯人院。”
有个记者叹道:“我们bbc的一位新闻主播也是这样,现在成了个毒贩。两天前意外碰面,他还向我兜售嗨粉呢。
我不买,他立即翻脸,拿枪指着我脑袋,把我的现金、手表和笔记本全部抢走。”
芝加哥通讯报的记者道:“我们报社的阿雅女主编,现在在哈伦区做脱衣舞、女。
确定了,没人胁迫她,她只是在重走五环上将之路时,发现了生活的真谛——放开束缚,让自己快乐。
shit,早知道她这么搔,当时在办公室就......咳咳,抱歉,跑题了。”
“难道就没人全身而退?”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