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到苏茂伏法,此二将多有侵夺他人田宅,一些年代久远的不用说了,但一些最近的就有人申诉。
比如,听说沈钧之妹,就在上下奔走。
说来这个事,本来就是一桩糊涂账。
这就好比后世一些犯罪所得没收,但确系被害人之财物,就应该予以返回,但一些年代久远的呢?
苏照当时就留了心,后来事情一直牵绊,又一直寻不到机会,眼下趁着此事一并处置了。
沈钧面现激动之色,拱手道:“多谢君上隆恩,末将铭感五内。”
此事快被他堂妹婵微念叨了许久了,至今蜗居在温邑的客栈之中。
苏照道:“沈将军快快请起,说来还是孤疏忽了。”
当然,如果不是沈钧表现出前世的“南沈”价值,此事他可能真的疏忽掉了。
如今苏国的国策,还是平抑兼并,不过兰溪沈氏只能算中小地主,此刻回去,宅邸可以尽数发还,但田地能收回多少,实际苏照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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