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加一个,我不太会打 > 353:很高兴认识你,肉丝(求月票!)
他一整个职业生涯的毛病。
    李昂记得,即使是大伤后在森林狼和活塞的罗斯,偶尔扣篮后也依然不喜欢挂框。
    因为这么多年,习惯早就成自然了。
    这么扣确实帅,但真的不提倡。
    罗斯进球后,并没有大吼大叫,而是把球扔给了李昂:“继续!”
    可以,这很罗斯。
    毕竟是一个绝杀之后都依然能淡定地把表情管理做到100分的球员。
    你很少看到罗斯在球场上大吼大叫,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这样,镇定自若。
    李昂把球继续给到罗斯,不愧是状元郎,天赋就是强啊。
    但这记扣篮就是罗斯最后的表演了,因为之后的比赛,李昂没有继续放水。
    接下来一次防守,李昂把罗斯贴得死死的,逼迫罗斯在中距离干拔。
    然而,这并非罗斯的强项。
    李昂拿到球权后,更是直接祭出了巴克利猪拱,连拱两球,将比赛带走。
    11比1,李昂完胜罗斯,毫无悬念地赢得了单挑。
    但该说不说,理查德森觉得罗斯作为一个高中生,能在李昂头上拿到1分,这其实已经非常了不起啦。
    单挑结束后,李昂也愈发馋罗斯的身子。
    虽然才只是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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