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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首富做客,订在第二周的周三。
    许若晴只将这件事当做一件小事,没有太过在意。
    她回到酒店之后,抱着平板电脑,在文档上敲下自己的灵感。
    一旦许若晴陷入工作状态,便常常对周围的人和事物没那么在意。
    即使厉霆晟喊了她几次该去吃饭了,她都没有听到。
    男人英俊的脸色,沉了几分。最后无奈,他只好抽走许若晴手里的平板电脑,居高临下地看着趴在床上的女人:“该去吃饭了。”
    “可是我的灵感——”
    一只灼热的手,轻轻地抵在许若晴的唇上。
    厉霆晟哑着嗓子:“你的灵感,我可以给你更多。但是你现在必须去吃饭,除非你今天晚上不想睡觉了。”
    许若晴的脸红了几分。
    自从来到澳洲,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与男人滚床单。
    再听不出厉霆晟话中的暗示,她就是真正的大傻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