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权问题,相当复杂。沉船原主人、打捞公司或个人、文物原产地、船籍所在国、距离水域最近的所在国,都有权主张归属。不过现在的通行惯例,和小许你说的一样,谁捞到算谁的。”
林教授举了一个例子。一九一二年,著名的“泰坦尼克号”在大西洋国际水域沉船。然后到了一九八五年,美国人罗伯特?巴拉德终于成功发现这条船的沉没处。当时引起很大争议,英国人认为泰坦尼克号船籍属于白星公司,所以沉船应该归英国;美国则坚持说发现者是美国人,归属权应该是美国;加拿大认为沉没水域毗邻加拿大海洋经济区,他们才是真正的主人。就连泰坦尼克号沉没前途经的法国和爱尔兰,都有主张。结果在混乱的归属权争吵中,打捞公司各行其是,纷纷赶来打捞,甚至屡起冲突,最后各国不得不坐下来谈判……
跟泰坦尼克号比起来,我们和日本人围绕福公号的争夺,根本不算什么。药不是忽然问:“这些打捞公司在冲突中都用了哪些招数?”
林教授道:“打捞船是非军事交通工具,武装冲突是不会,最多是对对方进行通信误导、利用洋流使坏什么的,严重的还会使用船体冲撞——不过那就涉嫌刑事犯罪了,要上海事法庭的。”药不是点点头,似乎在默默思考,又道:“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