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用手拿杯子。
有一个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的女精神病人将自己的剩饭给“m先生”吃,m先生就当她是主人,医生性骚扰这个漂亮的女精神病,女精神病反抗,m先生因为曾遇到护士和医生做-爱时被辱骂驱赶,从而在主人遭到侵害时一声不吭,趴在地上啃他的那根骨头。
女精神病人怨恨“m先生”,认为他见死不救,便想方设法勾引“m先生”,但是因为m先生是一条狗,并不能理解对方的做法,反而愉悦地扑上去舔女精神病人的脸。
贪欢的护士,看到m先生的大鸟非常垂涎,她牵来一公一母两只狗,让它们交-配,然后m先生没有理会模仿母狗行为的女护手,反而对母狗心生爱慕。
母狗医院的医生当成流浪狗驱赶,它咬伤了试图攻击它的护士,m先生想要帮助母狗,却被随后赶来的医生按倒在地,m先生奋力挣脱医生,他从窗户里,看到母狗痛苦地样子,他决定救出他的伴侣,于是m先生从五楼窗户跳了下去……
很难想象,擅长写纯爱的雷蒙德,会写出这样一本完全不同于他之前任何一部风格的作品。
整本书没有爱情,若非要往爱情上扯,“m先生”和狗或许是有爱情的。
但读原著的时,却不会有爱情的感觉,所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