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色,几乎没什么装饰。
没有过多的地方可以打量,钟筝的目光只好挪到了这办公室最大的风景——宋宸灏身上。其实心里一直都知道,宋宸灏是很帅很有魅力的男人,以前只是因为各种情绪的左右,所以总是不敢太过正眼地看他,难得可以有这样的机会,肆无忌惮。
唔,他的坐姿好挺拔,站如松坐如钟,都能比得上她这个警校毕业生了。他的手指很好看,指节修长……咦,刚才不是不好拿筷子吗?现在拿笔倒是很自如啊。他的脖子也很好看,唔,单手松领带那个姿势真是太帅了……下巴上有一点点青色的胡渣印,既有男人味,又不会显得邋遢;嘴唇有点薄,还喜欢抿着,给人冷漠的表象,只是细看的话,会发现唇色很好看,还有点润润的;鼻梁很挺,鼻子也挺大……钟筝忽然想起以前凌灵说过,男人那什么地方大不大,看鼻子就知道,好吧,她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科学性,但是在宋宸灏身上,应该是符合的。
钟筝脸红红,有点小害羞,忍不住往沙发角落里缩了缩。看到宋宸灏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目光,她又大着胆子继续……唔,他脸上最好看的地方其实是眼睛那里,如果不是很确定,她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混血儿,眉眼那么深邃,眼神那么深幽,那个睫毛,那么长,她离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