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帮助。
    至于他热衷于这方面,与王傲隽的身份有莫大关系,他是北漠戍守边疆的元帅。
    曾经声望极高,风评甚好的摄政王。
    曾经的摄政王对国事是十分敏锐的,他此行的真实目的,是义城近两年突然高产的水稻。
    彭弦璋显摆了一回娘亲的花与药材,又显摆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团,睁大眼询问王傲隽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个极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隽拿了一柄红缨枪耍了两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风,英姿飒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个清瘦苍白的书生,一耍枪却非常刚劲有力,如同沙场大将点兵,气势逼人。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热情的,彭弦璋学习能力强,学神级别的他,总是轻而易举地拿下所有的优,葵花让他练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基本功没什么花式,此时王傲隽一手漂亮的枪法,瞬间收伏了学神,成为他的跟班小弟。
    等王傲隽启程去往漠北,他身后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朝气蓬勃满心期待的彭弦璋,他把义城师爷的职位辞掉了,一身豪气要跟去漠北立军功,保家卫国。
    其实这个年代,当兵并不是美差,拉壮丁,兵匪武夫之类的,很多言辞都是对士兵的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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