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看她一个小姑娘,更加没法生气了,温声解释道:“在具体我们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无法描述嫌疑人有效特征的情况,这是因为人的应激情况下,主要的注意力都会放在保护自己以及害怕上面,对对方的记忆往往反而会比较模糊。”
    另一个民警也点了点头,接话道:“比如刚刚这个案子,当事人和嫌疑人撞了个脸对脸,但那个小姑娘也只描述得出嫌疑人是‘年轻男性’,‘穿着黑色T恤上衣和牛仔裤’两个特征……在这个服装批发市场里面,靠着这两个特征去找人,简直是天方夜谭了。”说完也叹了口气……
    很多时候,他们作为警察也很想给报案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限于能够投入的警力、资源、手段以及客观条件,很多偷钱包偷自行车的案子,都根本没法做到发生一起解决一起,作案成本太低,破案成本又太高,派出所的警力权限都有限,真是很难为人。
    这时候老查和老赵也走了过来:“他们说的没错,刚刚我也简单询问了一下周围的路人和其他店铺的老板,很多人都听到了小姑娘喊人的声音,也有人似乎看到了符合目标的人,但有的目击者说对方往前跑了,有的说往后跑了,有的说拐上侧街了……这里四通八达,根本没有办法展开进一步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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