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京在高中的时候专心练过吉他,学过几首曲子弹给同桌的女孩子听。
后来换成贝斯,吉他再没碰过。贝斯声音低沉,在乐队里给到一个低音律动来连接整个乐队,是整个乐队的灵魂——很符合中二少年对酷这一个字的向往。
其实主要还是,kaiserk接受采访,说如果自己没有打职业的话,可能会去摇滚乐队做一个贝斯手。
那个时候的可可年纪还小,十九岁,刚拿了科隆站major的冠军,笑容像意大利五月的阳光那么清爽明朗。那时候电子竞技关注的人少,他不需要像这几年一样压低他的棒球帽避开别人的眼睛,也不需要时时刻刻谨言慎行生怕被人带节奏。
他握着话筒,也没有犹豫,“我想去组一个乐队,弹贝斯或者做主唱”。
眼睛里是科隆的阳光,清凉又明亮。
第二天简京就丢开自己的吉他,开始练贝斯。
简京的《the real me》处理得不好,自己边弹边皱眉,想着明天还得练习——先预订琴房。
但弹幕很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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