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
[10]所以钱穆先生说,汉代宰相是“领袖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1]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12]姚崇改革事见《唐会要》卷五十五。这个制度,《南部新书》乙篇称“凡中书有军国重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唐六典》卷九则称“凡有章表,皆商量可否,则与侍郎及令连署而进”。
[13]见《旧唐书·李藩传》。
[14]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15]三省主要官员的官阶是:尚书都省一把手尚书令,正二品;副长官左右仆射,从二品;秘书长左右丞,正四品。都省之下,六部尚书定员一人,正三品;侍郎定员二人,正四品。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前,中书门下的长官中书令和侍中,都是定员二人,正三品;副长官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也都是定员二人,正四品。而且,六部尚书只有一人,中书门下的长官却是两人。换言之,他们还不如六部尚书。
[16]本节所述据《新唐书·选举志》,亦请参看王凯旋《中国科举制度史》,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刘后滨《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