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已经开始注重打扮了。
她的嘴唇总是涂抹得跟别人不一样,泛着水润的红光。
那时候学校规定要穿校服,每个人都穿得一模一样,莫晗为了标新立异,只能在鞋子上秀花样。她的每一双鞋子都价格不菲,牌子也换得应接不暇。后来,班里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开始效仿她的风格,并且还要互相攀比一番。
现在回想起那段年少轻狂的时光,只觉得不可理喻。许多事物无论是俗是美、是善是恶,十几岁的他们都还不具备足够的自我判断能力,更多的是盲目从众。
而莫晗,无疑就是那个最具影响力的带头者。
如今的莫晗十九岁,行事似乎比那个时候更加张扬了。
她的事迹在整个一中可谓耳熟能详:吸烟喝酒、 打架旷课、考试作弊、扎老师的自行车车胎,样样都有她的大名。
她跟李越海并称一中最让老师头疼的两个问题户,所以一到高三就被那群老狐狸撵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学美术了,眼不见心不烦。
虽说莫晗做尽了所有“不良少女”会做的事,但唯有一条恶习她没有上过榜,早恋。
原因是什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只有她自以为还藏得很深——
她喜欢李越海,但李越海不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