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都是工人,兄长和弟弟顶替了父母的职位,妹妹也是嫁给了县里的人家,她上头有哥哥,下头有弟弟妹妹,打小要照顾弟弟妹妹,大了一点自己也知道家里的好处肯定是轮不到自个儿的,自己努力考上了卫校,分配回县医院做了个护士。
婚后,也和娘家关系紧张了一段时间,她和方季康是自由恋爱,方季康是农村人,县里又没房子,虽然工作好,可在于家人看来,嫁给一个农村人,那就是低嫁,而且八十年代开始已经减少了分配房。若非于丽英坚持,也没有现在了。后来,方季康买了房,日子越过越好,关系才缓和。
于丽英自知自己从来不是父母最疼爱的孩子,四个孩子总是有长短,父亲最疼大哥,母亲最爱小妹,弟弟总归是男孩子,总能继承一点家业。她从认清事实那一刻起就明白她得靠自己,在婚姻的选择上,她也坚定地没有听从家里的安排,而是选择了她认定的方季康。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并没有错,方季康负责又顾家,公婆明事理又不麻烦。在这样一个越过越好的档口,选择抛下一切重新来过,是需要勇气的。
于家父母就是传统型的父母,喜欢掌控儿女的一切,而于丽英从来不是任人摆布的人,也导致她和父母的关系一般,在辞职时,于父于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