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行。”
刺青店的巷子窄,颜梁淮的车开不进去,于是三人下车步行。
丁幼禾顺手就把烤鸭袋子递给元染了,他一声不吭地拎着跟在她身边。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倒像认识了很多年似的。
菜是中午剩的,加上颜梁淮买的烤鸭,凑了一餐,三人围坐,都是颜梁淮跟丁幼禾在说话,元染本就安静,现在更是连便签本也没拿出来,全把自己当壁花。
两人说了会闲话,颜梁淮忽然从外套的内插袋里拿出一只黑色丝绒袋子,递到她面前,“出勤间隙看到有卖的,挺适合你,就买了。”
丁幼禾好奇地拆开束口袋,倒出一支白色的水晶笔来。笔身下半段是珠光白,上半段玻璃罩子里装着细碎反光的水晶,十分剔透,惹人喜爱。
金属笔挂上纹刻着英文品牌,S打头,丁幼禾依稀觉得在哪见过。
“好看,”丁幼禾摸了摸光滑的笔身,又问,“贵不贵?”
颜梁淮笑着夹菜,“不贵,就是支笔。”
丁幼禾这才放心,往领口一夹,“谢啦。”
颜梁淮轻声说:“你要是喜欢,就都拿它写字。”
“我哪有什么机会写字,”丁幼禾随口说,“说真的,我现在提笔忘字,字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