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此刻距离高台没剩多远,陆陆续续有不少人,被架着走在前面,她直立着走还没有发现,这一低头,她才看见高台底下数不清的眼睛,正冒着幽绿的光朝着她们这边晃动。
电光火石间,乐云想起了前世那个恩客说过,皇帝豢养的猛兽,其中有一种狼犬,是母狼和狗的杂交,体型硕大,自小用活食喂养,常年饥饿状态,连喂养它们的人投食,也要从高处扔下去,不敢靠近笼子。
饿上几天,从笼子里放出来后,跑动的活物见什么撕咬什么,穷追不舍,不死不休,那恩客就曾经被咬去了一块后腿肉,咬着牙爬上树,才勉强躲过一劫,最后一群人合力,才把那些吃撑了尸体的狼犬杀光。
乐云后颈的汗毛簌簌立起,心念电转间,佯装愤怒,拎起正要去提的绣鞋,就照着身后的山奴劈头盖脸的打:“你个天杀的狗奴隶!竟敢踩本郡主的脚!”
山奴被打的楞模楞眼,但他连躲都不躲,由着乐云的鞋底子在他身上到处抽打。
旁边的官兵本来就没耐性,见乐云撒泼,还自称本郡主,登时恶从心起,一脚蹬在乐云的腰上,将她蹬趴在地。
乐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侧腰上结结实实的一脚,火辣辣的阻滞了下她的动作,她咬着牙蹲在地上穿上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