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当中地字间算是刚刚好,环境不会太差,又不会太高调。
    不过兴隆客栈既然能被称为第二大客栈,价钱也不会低,万一地字房太贵了,住起来也不划算,不行她就住人字,反正大客栈的人字房也不会真差到哪儿去吧?
    中年男子似乎很讶异唐云瑾居然问得这么详细,而坐在离柜台近的几个位置上的客人们此时也注意到了唐云瑾的存在,倒不是她的长相多引人注目,模样最多算清秀,她又半点胭脂水粉也没抹过,完全是素颜,身上又是男装,不仔细看还真就是走在马路上都不会被注意的路人样,要说比较容易引起人注意的,大概是和客栈内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的打扮,还有她怀里抱着的模样挺可爱,眼珠子贼兮兮地转,看起来很聪明的小猪。
    有个看起来像有钱公子哥儿的在中年男子,其实就是兴隆客栈的一个小掌柜,在掌柜开口前先插了一嘴,笑道:“这位小兄弟看来真是头一回来啊,这兴隆客栈的房间住着可不便宜,我看你这打扮,怕也住不起上房,掌柜的给他弄个通铺住吧。”
    唐云瑾回头看了那人一眼,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穿着……的确像有钱的少爷,还有同桌的几个人看上去也都不愁吃穿,桌上的饭菜也比边上两桌更丰盛,唐唐的鼻尖动了动,咱暗地里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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