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毒妇不从良 > 第3节
    这也是为何有人会用异样眼神看大囡的原因,一个有着萧家的血脉,却不得见光的贱奴之女。
    大齐承继前朝旧唐遗风,律法与世俗观念也与旧唐大同小异相差不远。大齐缔结婚姻关系遵循一夫一妻制度,其实也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齐律规定贵族豪门官僚除正妻外,纳妾皆有规制,并不是想纳妾便可纳得。首先人数便有限制,例如一品官员可纳妾十人,二品官员可纳八名,到了等级最低的七八品官员,便只可纳一名了。另外对方必须家世清白,也就是俗称的良民。
    良贱不可通婚,这是大齐的铁律,也是为了保护严格社会等级下的畸形产物。齐律规定:“以妾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既同资产,即合由主处分”。也就是说奴、婢是完全没有人生自由与权利的,完全为其主人所占有最低等的“贱民”。
    其中奴婢又分属官奴与私奴,早年月姬未进萧家大门之时,便是教坊司下乐坊的一名官奴。之后由官转私,成了萧家的私奴。
    而在大齐律令规定中,未在律法准许下婚姻关系内产子,皆属奸生子。奸生子是得不到律法保护的,并没有任何的继承权。尤其是奴婢产子,“及生产蕃息者,谓婢产子,马生驹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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