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不起妻的男人,绝没嫁不出去的闺女。
而且按照风俗和律法,嫁女儿的一方还能到手一笔聘金。
这就奇怪了,继母还在为什么恼火呢?
经过宗亲们的解释,我终于搞清楚了:问题的症结在于——嫁妆。
我并没多少姿色,本就谈不上抢手;
又因为幼年失母,父亲的不重视,未能如那些得宠的女儿一般有机会学习才艺,接受良好的教育。
再加上父亲与嫡亲的阿兄都没了,家里是没血缘关系的继母当家。所以,肯要我的人家必定不愿付出高额的彩礼。而我们家族,对嫁女儿的陪嫁数额是有规定的;只许比规定的数目多,不许比规定的少。
于是对继母而言,
我就成了个必然会影响她荷包饱满程度的——赔钱货。
说实话,
若继母能完全做主的话,
为了省钱或者赚钱,多半会把我送给娘家的鳏夫当填房,或者嫁给外头的有钱老男人当小妾。
可惜,她不能!
大汉地方官的职责中有一项内容是‘官媒’,专门监督地方上的婚姻状况。
这当然不是说汉朝的官吏会随意插手百姓的家务事,到处地乱点鸳鸯谱;而是指在某些不正常的情况下,地方官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