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名为《飞翔的荷兰人特殊船员专用雇佣条例》的契约上,详细的规定了克拉肯的各种义务。
比如,在身体合适的情况下无条件的服从船长的征召出战,没有得到船长的允许无法攻击伤害任何船员以及船只本身等等。
简略的描述一下,反正,几乎和包身工区别不大,约等于使唤丫头。
而且,在契约上,已经说好了,克拉肯曾经的收获,也就是它巢穴里收藏有一半要作为它初次上船的船资。
也就是说,那枚来自拉罗里纳斯的心核,王元亨也有一半的所有权,只是暂时寄存在它那。
而王元亨的义务,就是提供克拉肯在船上的吃住,的地方。
同时,克拉肯出场的战斗,它的缴获的战利品,其中的五成归它。
关于这一点,克拉肯和王元亨争执了很久。
克拉肯觉得自己要无条件为王元亨服务战斗就很委屈了,自己缴获的战利品当然应该归自己。
但是作为船长,王元亨“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着克拉肯的上船的方向后,细细讲解后。
克拉肯终于“体谅”了船长的良苦用心,表示自己会带头做好一名优秀的船员,主动提出以后愿意上交一半战利品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