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荐下,已经定于下月月初到皇家书院上学,而金马街距皇家书院只有不到一里地的路程,这对两个小娃子来说,却是有很大的便利,虽说住在庄子里来回通勤也可以,但是,每天在路上耽搁一个多时辰,太误事了,而且到了冬天,在路上走那么久,孩子也遭罪。
二则:已近暑伏,天儿越来越热了,杜氏从打怀孕,就怯热的很,家里一直在用冰,可是庄子离京城二十多里,冰运到庄子时,损耗巨大,而且家里没有冰窖,又没法贮藏,因此多花了不少钱不说,还经常不够使唤,为杜氏的身子着想,也必得搬到金马街那有冰窖的大宅去便利。
三,采薇再有半个月就出嫁了,南宫逸说,去庄子迎亲太远,也不好看,不如在这儿迎娶方便,看着也体面。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实际上的原因是,如今天太热,他每晚骑马跑二十多里,早上再跑二十多里,热得实在难受,不去舍不得,所以,找个借口把她弄到近边儿来,于自己也大有好处!
有了这么多的理由,再加上家里的生意都在城里,住在城里照看生意也方便些,所以,几番推辞不下后,穆仲卿便只好接受了女儿女婿的好意,勉为其难的将家搬到了这所大宅子里。
搬迁之喜,自然少不得前来贺喜之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