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管财务的刘明涛说,钱纳拒绝交出公章。
公司公章这个东西,必须要在公司合法注册以后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去办理。一个管公章的人离开公司,则需将公章交给下一个人,在外头随便刻个萝卜章是违法的。
钱纳手里不仅握着公司公章,还有财务章、法务章。
刘明涛对阮思澄说:“钱纳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看朋友圈……他在南美游山玩水,一时半会不回来了。”
☆、第17章 公章(一)
钱纳一番操作可谓令人窒息。
西方更认签字, 而中国更认印章。公章之于法人,就相当于玉玺之于皇帝。它是信物, 代表某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比签字对第三人更有可信度。谁手里有公司公章,谁实际上就是老大。
若原法人不交公章,公司甚至不能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便也不能更改法人代表、更换营业执照。
原CEO就是要杠, 企业只能陷入停摆,表面上的诸多解决方法在法律上全都不易实现。
比较容易想到的是去法院告。然而,由于公司新任法人没有公章, 毫无疑问,起诉状上便也没有公章,而未加盖公司印章的《起诉状》在法院的立案庭上很难被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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