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二人此刻正骑在一匹骆驼上,缓缓前行,跟在骆驼商队后面。
骆驼的头较小,颈粗长,弯曲如鹅颈。
其骆驼的躯体高高的,体毛褐色,是塞外荒漠地的忠实伙伴。
若是拉上一匹骏马在荒漠走上半天,便已经气喘吁吁。
沙漠中的伙伴骆驼则不然,走上个三天三夜都不带停的,阳生子自然选择后者。
阳生子原先在沽酒的集市,晃荡一圈,也没见到有马厩场的地方。
阳生子一打听才知道,要去塞外的人根本不会去买一匹良驹上路,而是寻一匹骆驼才能在荒漠上驰骋四方。
而这集市上也没有卖骆驼的地方,要想不用两条腿,穿过万里无垠的荒漠地带,只有跟随来往买卖丝绸的骆驼商队,行过荒漠,去往塞外。
阳生子听闻万里荒漠地带后,不由的咂舌,着实有点远。
阳生子便找上了一个商队,担任起了护送丝绸货物的驼夫。
“小马儿,快走。”阳生子唤了自己脚下骆驼一声。
阳生子将其唤作小马儿,着实比起飞奔的骏马速度太慢了些。
此骆驼为双峰驼,刚好够阳生子二人乘坐,阳生子坐在前面,少女英子则坐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