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自然地掩饰过去,而且也远远没有手部来得严重。
到底该如何使手脚恢复原状,或者说,是否还存在复原的方法,他现在还完全没有头绪。
审视过右手后,他把视线转向旁边的李理。尽管车厢内环境昏暗,他还是可以很清楚地辨认出对方外套的红呢质地。
“这件衣服,难道是用血染的吗?”
“你以为如何?”
周雨摇了摇头。他没有闻到鲜血久置后的腐臭味,如果是因为时间过于久远,那么衣服也绝对不会呈现出正常的红色,而应该偏于锈黑色。
“如你所见,它现在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红呢绒外套。”李理说,“这里的气候对我来说还挺习惯的,不过夏天就不太好受。穿着这一件走在太阳底下实在非常热。”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一直穿着它。这是为了纪念吗?”
“那只是因素之一。”李理说,“我必须承认作为纪念物,它不是那么合适的选择。但它于我有更加实际的效用,相比之下,它造成的麻烦不值一提。我们姑且先不详说这件事。”
周雨点了点头说:“我还想问一句,跟我一起来的孩子现在在哪里?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尽快联系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