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选秀开始于顺治帝,孝庄太后结合前朝和满族的传统,确立了选秀制度,规定凡满、蒙、汉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
    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因此,小乌拉纳喇氏15岁未经选秀入了四爷府,严格上来说是不和选秀规定的,但是四爷第一时间进宫请罪,康熙也没有提前选秀的意思,星辉为此守孝后失去了实权,才将事情堪堪顺了过去。
    按照定下的选秀规矩,每三年一次的选秀是由户部主持选阅驻防八旗和外任旗员之女,明雅进了四爷府经历一次选秀,现在是第二次,四爷每天早出晚归的,忙着选秀的大事。
    年龄是不是合适,身体有没有隐疾,有没有逃避选秀的,冒名顶替的……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保证不会出错,身为户部主管阿哥,四爷重任在身。
    康熙41年的时候因为四爷的请求,康熙撤销了“喜怒不定”的评价,但是又有“戒焦戒忍”的评价,为了让康熙重视自己,四爷每做一件事情都是用尽心血,力求完美无瑕到得康熙的好评。
    42年的选秀开始于6月,经过初选、复选之后,殿选是由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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