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她的目标是考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而以她的成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实现这个目标应该是绰绰有余。
但是霍明远的话,虽然我承认他比我聪明,但以他当时的水平,也就比我好那么一点点,要想赶上苏晴的话,还是任重而道远。
高三的时候,课业重了,学校的管理严格了,处于最前线的我们,压力也大了。苏晴的成绩虽然好,却也是不敢懈怠分毫,进入高三没多久,他俩的约会时间便差不多被挤得所剩无几,除了一起做做题、吃吃饭、跑跑步,也没什么额外的时间出去风花雪月。
其实,在我看来,霍明远并不算是什么踏实安分的学生。都说男生比女生成熟得晚,以前我是没有注意到,但自从苏晴与霍明远在一起后,我便有了深切体会——在苏晴的言谈举止已经颇有些贤妻良母的感觉的时候,霍明远还像是个毛头小子。
在高一、高二的时候,霍明远常常会带苏晴去跟他的哥们儿们一起活动。他打篮球的时候,苏晴就备好了水,坐在一边看着;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野餐时,苏晴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路边杨柳依依,哼歌给他听。苏晴的桌球是霍明远教会的,她高中时代大部分的激荡时光,都是霍明远陪着度过的。
可是,这个给了她许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