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吗?”
沈城也把头盔取下来,看着我。
我:“我是孟琪琪的朋友,那个亲手做红丝绒蛋糕给你的丑妹子,在聚会上被你叫错十次名字,整个大学时期都对你念念不忘,却没有回响。”
沈城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有些难看。
我:“读研的时候我买过你们公司的面膜,结果被你起诉我卖假货,还留了案底一直找不到工作,那时候我还挺气你的。不过听孟琪琪说,你得了重病快不行了,我特别难过,想陪伴你最后走完最后一段……”
沈城:“你别说了。”
我低下头看地上的树叶。
一滴、两滴……成串的眼泪顺着叶子滑到泥土里。
我:“哪怕你是猪头,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猪头。真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在乎他的长相的。如果你真的喜欢我,为什么不能尝试接受我呢?”
我觉得像在乞讨一样难堪的抬不起头,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卑微的一刻了,“我的长相也不至于那么让人难以忍受吧?你明明也喜欢我,为什么就不能试一试呢?”
沈城凝视着我的双眼,
缓缓抬起手,
然后盖住我整张脸,
无情地推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