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瓦去了。
拔这么一小片地的杂草,苏瑾瑾花了一个时辰,拔起来的杂草被扔得七零八落的,又要花时间归整到一处。苏瑾瑾扶着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额头上溢出薄薄一层细汗,她朝着地上的杂草叹了口气,心想:本小姐今日这般懂眼色,亲自拔了这么多草,陶硕那厮大概是找不到理由嫌弃我了吧!
苏瑾瑾以前是个不愁吃不愁穿的二世祖,一朝从云端跌入泥土,并非就不明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以前有爹爹养着宠着,她没吃过什么苦,也没修得什么本事。如今吃穿用度都要仰仗陶硕,她这只什么也不会的米虫就只能化身狗皮膏药紧紧黏着陶硕不放。
要说苏瑾瑾心地纯良,那也不是的。她此刻正在盘算,怎么样才能一边靠着陶硕,一边再去寻个有钱有势的冤大头养她一辈子。毕竟这样的日子勉强过上两三个月就当换个新鲜口味,体会下人间疾苦,真要过一辈子,她可是不干的。
陶硕办事效率极高,不仅很快把陶母安排给他的活干完了,还半点没嫌累,又来接手母亲手上的活干。苏瑾瑾站在屋外躲懒,满屋的灰尘呛得人难受,她方才一进去,就赶紧退了出来。在屋外咳得心肝肺都疼,陶母关心问道,“瑾瑾是不是哪里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