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雪茄,拉开了枪栓。虽然老枪已经很老了,但是依旧被经常保养,枪栓拉动的声音依旧清脆,一如当年这把枪被发到他手中时一样悦耳。
屋外的枪声越来越近了,友军正在溃退,老兵将子弹压入弹匣,穿上满是补丁,早已硬气不在的军风衣,背上那个被已经去世的妻子修修缝缝,但是依旧没有被丢掉的子弹袋,找出自己所有的勋章戴在胸前,深深地吸了一口雪茄,喷出淡蓝色的烟雾,然后将雪茄插进嘴里咬着,带上墨镜,扛起老枪,一脚踹开屋门,就像当年他打巷战时踹门那样用力。
无数溃退的士兵中间,小木屋的木门被一只穿着老式军靴的大脚踹得四分五裂,一个穿着军风衣,头戴墨镜,嘴叼雪茄,满头花白头发的老头扛着应该被送进博物馆的长枪从小木屋中大步走出,他胸口的勋章满满当当,几乎要布满整个军风衣的正面,随着他的走动,发出金属撞击的哗啦声。
老头看着离他好几百米的敌军指挥官正挥舞着手枪指挥冲锋,嘴角不屑的扯了一下,在一众士兵惊讶的目光中据枪、瞄准、射击,动作标准的仿佛用铁尺子量过一样。
沉寂了许多年的老枪发出大炮开火一样的巨响,似乎是在向众人宣誓自己的王者归来。一颗古铜色的弹头脱膛而出,螺旋着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