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故事。”沈栖瞥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奉灯猜不透里头的原委,一脸疑惑的问道:“西市那边都有当下时新的话本传奇卖,姑娘要真是喜欢这些,去买几本瞧瞧,何必要费这个心自己去写?”
不但费心还费力气,沈大小姐连着写了几日胳膊都疼。她曾经练的是簪花小楷,写起来费神,可偏偏又是个别扭性子,宁可写得费时费力也绝不肯字体含糊潦草。穷是治懒的法子,相较起来沈栖更怕穷,所以乖乖只好收起自己千金小姐养成的懒病。
“你刚才说什么?西市有话本传奇卖?”
奉灯点头,“西市那边什么都有的卖,只要姑娘想得到的,那边都能帮姑娘寻见。”
沈栖顿时起了一个心思,合计了片刻立即站起了身,“你去跟马房那边说一声,给我备辆马车在府外等着。”
奉灯一时反应不及,愣愣的问道:“姑娘这是要出门了?”
沈栖不跟她多话,急忙去翻匣中剩余的散碎银子,一应都倒入自己荷包中,转过身才发现奉灯还呆立在原处,立即催促着道:“快去快去!”
马车备好,沈栖到底对这地方不熟,又把奉灯一块带上了。沈栖有意把奉灯培养成心腹,往后什么事也好跟她商量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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