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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从敞开的门恰好可以看见茶社老板拉着叶景琛合照,虽然隔得远,他也能感觉到老板的兴奋之情,以及时时刻刻包裹着叶景琛的令人如沐春风的气质。这种气质,秦初曾把它归类为演技,但这么多年过来,他渐渐发现,比起演技它更是刻在骨髓里的教养,温和无害,锋利全都隐藏在暖洋洋的外表里。
看着叶景琛与老板握手后离开的背影,秦初的耳边回想起他看着自己眼睛说的那一句:“穆清澜的行踪就拜托你。至于其他的事,我来,不用你插手。”斩钉截铁,不容置喙。
走在灯火辉煌的街头,秦初第一次觉得,或许他为林鸳所做的一切,并不如他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正确、高尚。
随便挑了一家巷口的pub,秦初进去的时候里面早已经热闹非凡。
震耳欲聋的乐声,鼎沸的喧闹,若以平时的他,多一秒也不会停留。但现在,他需要这些外在的喧哗,来平息纷乱如麻的心事。
找了个偏僻角落,一杯接一杯酒下肚,偶尔有泡吧的姑娘来混酒喝,他也来者不拒。
谁来他都请,谁敬他都干。
其中不乏眉眼靓丽的年轻姑娘,十八、九岁的年纪,就像他初次见到的林鸳那样。但是,眼前的这些人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