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戴啊。”林易之拉开衬衫领子,里面挂着一条黑绳,黑绳上串着一粒檀珠,西装革履,脖子上却串一粒檀珠,要说多格格不入就有多格格不入,幸好黑绳细小,往衬衫里一缠,他不发神经拎出来也不会有人发现。
“戴上去,我们两个人就一样了,宝贝,虽然我知道你气质已经够好了,但要是戴上这珠子,气质会更加好,更贵气,你没发现那些有钱人手中一串珠子都很值当吗?”林易之摸着陈怡的小手,说得天花乱坠。
这人,陈怡翻个白眼,林易之是中盛地产的合伙人之一,以前就是一业务经理,后来一个项目做好了,商业街建起来,又花了心思耍了小聪明替老板拉到了一笔不小的贷款,中盛的创始人本来想给林易之一大笔奖金,却没想到林易之一开口就想要入股中盛,这些年中盛上市以后成了整个g市所有地产的大老虎,林易之摇身一变,从穷酸业务经理成了贵当当的股东,自己也成了他嘴里老说的那种有钱人。
但有些人,披了龙袍依然不是太子,林易之就是,他能说,小聪明不断,关系网很强,但他市井小民的心思时不时上来扰乱画风,幸好,中盛的老板很信任他,一直把他当成恩人来对待。分给他的工作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陈怡没有完全跟他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