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抹不去的那种自卑以及突然平步青云后的洋洋得意。他该是个轻浮而浅薄的男子,他配不起晚晴那份沉重而艰辛的爱。
所以伏罡才会自信,自信愿意带晚晴一起上京,销去她少年时的这段孽缘。
但在见到伏青山的那一刻,伏罡就后悔了。
伏青山也许内里足够轻浮,但他皮囊足够俊美,那是女子们一见就会喜欢的,无害无侵的温润美男子,清瘦,修挺,有风度,有相貌有气质,他根本不像是从偏远秦州一个小山村出来的男子。他身上混然天成的仕子风度,或者要历三五代家学渊源才得以成。
而且一见晚晴的态度,太过诚恳歉合,认错,同时悔过,又求她留下。
伏罡这时才没了信心,怕晚晴要留下,怕晚晴不跟自己走。
而晚晴一门心思想的是:他不送我们回去,一千多里长路,一个妇人带着一个幼子,是根本不可能回去的。
她咬牙思忖了一番,蹭到伏罡胸前轻言道:“我不想去凉州,那里太远了,我根本不知道凉州是个什么地方。我没有地种,没有粮食收,没有院子住,若你一心向着我们还好,若你不要我们了,我们难道要饿死在那里?”
她还是寸缕都无的精身,这样攀附在伏罡身上,瞬时就要叫伏罡整个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