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唱一首。
看来,在劫难逃了。
再喝口饮料清了清嗓子,纪笙笙只能硬着头皮走上了舞台。
今天,纪笙笙的上半身穿了件微微小露香肩的宽松款的白色毛衣,她走上舞台的时候,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身上,把明明皮肤就很白皙的她映衬的更白净好看了,而她肩膀上那微微裸/露着的一小片,还有裸/露出来的锁骨,在灯光照射下,看着倒是挺性感的。
安寰目不转睛看着纪笙笙,感慨一句:“沈隶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被这么漂亮又能干的姑娘喜欢着,却不珍惜,可惜啊可惜。”
林江北看他一眼:“别提那王八蛋,扫兴。”
应该是现在不过才六点十几分,时间还比较早的缘故,酒吧里的人其实还不是太多。当纪笙笙站在舞台上看着台下不算多的人,算是微微缓了口气。
唱什么呢。站在舞台上,想了得有一会儿,纪笙笙决定唱自己比较想唱的:《那个男人》,算是祭奠一下她那逝去的爱情。
“……无论要多久,多长,多受伤,我还是爱着你,每分每秒一样,就好像一个傻瓜,对着那空气说话,等着被你爱上……”
也许是太投入,唱到最后,纪笙笙眼眶有些泛红。害怕自己待会儿忍不住哭起来失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