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参加?”常醒从她手里接过车,骑了上去,“上来吧。”
“对,我也不知道我老师为什么叫我去参加,班上成绩比我好的多的是。老师叫我们自己写稿子,然后先在班上选拔,我写了一晚上,都觉得写得不好,你能帮我看一下吗?”陶醉问。
“可以啊,回去给你看看。走咯!”说着踩着踏板往前冲去。
到家之后,常醒直接跟着陶醉上了楼,去她家帮忙修改演讲稿。常醒改稿子的时候,陶醉就坐在一旁看,常醒的手指非常白皙修长,由于瘦,显得指节分明,捏笔的动作非常好看。而且他的英文跟他的中文一样,都写得十分漂亮,甚至比她英语老师都更为流畅,她心里暗暗吃惊:他怎么这么厉害,什么都做得这么好。
陶醉看着垂眸认真改稿的常醒,只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儿乱,她赶紧扭过头去,深吸了一口气,将那些纷乱的念头排挤出去:不要乱想,不要乱想,一切以学习为重。
常醒改完,抬起头来:“好了。你自己抄一遍,再读一遍给我听。”
陶醉回头看了常醒一眼,脸不由自主有些发热:“哦,好。”
她拿过改得面目全非的稿子重新抄了一遍,她的英文字和常醒的比起来,就像小孩子的一样拙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