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传谕各百姓等,俾晓然于朕惠爱黎元,一体之意,各安本分,静候给赈。至巡抚、知县之罢斥,乃朕遣人密加访察,自为整饬官方起见,初不因彭家屏之奏,亦不因一二刁民之遮道呈诉也。若因此遂增致长刁风,挟制官长,扰及赈务,则是自干罪戾,不能承受国家惠养之恩矣。(《清高宗实录》)
    意思是说,这起案子的处理,是因为我洞察一切,主动发现,并不是因为彭家屏的奏报,也不是因为“一二刁民”告御状。如果以后谁效仿这几个“刁民”,以下犯上,那么必然要受到国家的严惩。
    这一道上谕,体现了皇帝在面对民间政治参与热情性时的进退两难。
    面对汹汹民情,乾隆全力以赴,高筑坝垒,将其约束在“纲纪”的河道内。
    那么,底层民众受到冤屈,就只能等死吗?
    乾隆认为,这种情况下,群众有权利上访。但是,一定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内,一级一级来,不能“越级上访”,更不能采取“聚集”“闹事”等危险手段。皇帝的理论是,“至该处百姓,如果追比负屈难伸,应赴上司衙门控告,乃敢聚众赴署,纷纷殴闹,此风断不可长”。
    “应赴上司衙门控告”,这便是皇帝所开具的普通百姓对付贪官污吏的唯一办法。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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