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疯人好的时候必然也是不安分之人,所以病时才暴露内心的罪恶。因此,杀掉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妥。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寓居湖北的流亡文人刘三元自称汉朝后裔,“要天下官员扶持”,并将这些话写在纸上,被官府查获。据其亲属和乡邻招供,刘三元一向患疯病。经过反复研讯,湖北巡抚宋邦绥等虽认为“其疯癫似非尽由捏饰”,但“恭逢圣世,胆敢假借梦语,肆行狂吠,不法已极”,奏请依照大逆律凌迟处死。奉旨准行。
同年八月,又有疯人王宗训以书写“我有天神扶助”“可为天下之主”等“逆词”而被盘获。经查王宗训已有八年的精神病史,但承审官广西巡抚冯钤等仍以其胆敢妄造逆词,不法已极,奏请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亲属缘坐。
以上诸案,经过审实,与宗教和起义无关,乾隆仍然不放过。这固然是统治者的过度防御,背后仍然有其他策略考虑。对乾隆来说,这是一种低成本的、省事而高效的处理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个别心怀不轨者装疯卖傻,逃过法网。同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制造恐怖,恫吓“愚民”,“务必重处,以儆其余”,使那些正常人越发不敢犯法。底层民众的几条性命,在他的“政治大局”中是不值一钱的。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