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四十六年(1781年)年初,甘肃省共有二十七万多人捐了监生,收银一千五百多万两,通省官员合计侵贪赈银二百九十余万两。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体制的许多致命问题。
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有清一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发放粮米时,官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官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发放数目、具体领取人名字、数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掸望命令全省官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灾、监放规定均视为一纸虚文,无一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检查核实,也并没有人举报揭发过。
对于甘肃捐粮这样的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的。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作假,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官员以“粮仓满囤”的假象,轻易欺骗了朝廷。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案件反映出大清王朝的贪腐已经由局部发展到全部,由变态发展成